婚内房产低价转让离婚案
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后选择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整个流程在四十天左右完成。因离婚协议内容详尽、财产和抚养安排明确,双方后续未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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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开裁判规则与法律规定整理,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后选择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整个流程在四十天左右完成。因离婚协议内容详尽、财产和抚养安排明确,双方后续未发生争议。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涉及较多财产分割争议。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从第一次起诉到最终判决生效历时约一年半。
某公司因未及时处理法定代表人辞任与涤除登记事务,原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后起诉公司,公司在诉讼中因内部决议程序缺失而败诉。若公司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完善辞任与改选流程,本可通过内部程序化解争议。
某企业在对外签订重大合同时未进行法律审查,合同中的管辖条款、违约责任、解除条件均对己方不利,后续发生纠纷时处于被动地位。法院按合同约定作出裁判,企业承担了本可规避的重大损失。
某生产企业将已抵扣进项的原材料用于在建的员工宿舍,在宿舍投入使用后未及时作进项税额转出。税务机关稽查认定该批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约十八万元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要求转出进项并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因宿舍建设周期跨越多个年度,滞纳金计算期间较长,最终补缴金额超过进项转出金额约百分之三十。
另一商贸企业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部分存货被盗,在发现盘亏后未将对应进项税额转出,仍继续申报抵扣。税务机关认定该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进项约二十六万元不得抵扣,责令转出并补缴增值税、滞纳金,同时因管理台账缺失导致损失金额难以准确拆分,部分可抵扣进项也被一并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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