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离婚律师:假离婚买房的风险有多大?律师劝你别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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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离婚律师:假离婚买房的风险有多大?律师劝你别试
一、问题的提出
宁波一对夫妻为规避限购政策、获取购房资格,商量好"假离婚",将房产全部过户到一方名下,另一方以无房身份购房,计划复婚后再将房产合并。
结果房子买完后,另一方拒绝复婚,原本"假离婚"变成了真分手,财产分割也无法推翻。
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从法律规定、实务操作、典型案例三个维度进行系统梳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1080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夫妻一方主张登记离婚系双方虚假意思表示,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有证据证明双方系虚假意思表示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请求确认相关财产处理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除外。"
三、核心要点
1. 法律不承认"假离婚"
婚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以登记为准。双方在民政局签字办理离婚登记,即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不存在"假"的说法。
2. 财产分割约定一般有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存款、债务的约定,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双方都应遵守。即使事后证明是为了买房而"假离婚",法院也通常不支持推翻。
3. "弄假成真"风险极高
一方在"假离婚"后拒绝复婚、转移财产、与他人结婚的案例屡见不鲜。感情和信任在利益面前往往经不起考验。
4. 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风险
为规避限购、限贷政策而虚假离婚购房,可能被认定为骗取贷款、违反房地产调控政策,甚至影响征信和后续交易。
四、边界条件
- 如果离婚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受害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
- 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 "假离婚"复婚后,原离婚协议中已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再自动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可操作步骤
- 认清法律后果:充分了解"假离婚"不能反悔、财产分割约定有效的法律风险。
- 拒绝通过离婚规避政策:遵守限购、限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
- 如已办理,保留证据:保存聊天记录、录音、协议草稿等,以备主张欺诈、胁迫。
- 及时咨询律师:发现对方有异动时,尽快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财产权益。
- 必要时起诉维权:若存在隐匿财产或欺诈胁迫,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六、常见误区
误区一:假离婚可以随便复婚,财产也能恢复。
复婚是建立新的婚姻关系,原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恢复共有。
误区二:只要能证明是假离婚,法院就会撤销财产分割。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或财产处理条款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误区三:双方关系好,不会发生纠纷。
现实中大量"假离婚"因房价波动、感情变化、利益冲突而演变成真分家。
相关法条汇总
本文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包括:
- 《民法典》第1080条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20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实务操作清单
如果你正面临相关问题,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
- 收集证据:整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书面材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 咨询专业人士: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 评估成本与收益:诉讼需要时间和经济成本,需结合案件标的额和胜诉概率综合判断;
- 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优先考虑协商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诉讼;
- 注意时效: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务必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
王陆续律师 | 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