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权和工伤保险责任竞合,可双赔! 前言: 202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所以,入库案例的权威性不容置疑。其中劳动争议案例42件,人事争议1件,包括8件指导性案例和35件参考案例。 案例库之一:第三人侵权和工伤保险责任竞合下的双赔问题 参考案例:蒋某甲等诉浙江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5 151 热度 0评论
工作纠纷被暴力打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作纠纷导致的暴力伤害能否认定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会议纪要) ◈案情摘要 刘甲在某公司承建的某处施工现场工作,与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日,刘甲与刘乙商议使用工地塔吊机吊运建筑材料过程中发生争执并相互斗殴,刘乙用匕首将刘甲眼部刺伤,经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刘甲向某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刘甲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属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4 112 热度 0评论
宁波交通事故律师:交警没定责,上下班途中事故还能认定工伤吗? 宁波一位仓库管理员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到现场后发现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无法判断事故责任,只出具了一份未划分责任的交通事故证明。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申请工伤认定。这种情况下还能认定工伤吗? 一句话结论 交警部门未作出责任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证明、调查笔录、现场情况等综合判断是否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没有证据证明职工承担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 交通事故 王陆续律师 2024-07-14 223 热度 0评论
公司与挂靠人聘用司机没有劳动关系,仍承担工伤责任! 前言: 202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所以,入库案例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参考案例:项某诉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案例编号:2024-12-3-016-005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8.09 / (2021)黔行终304号 / 二审】 裁判摘要 在车辆挂靠关系中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4 160 热度 0评论
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前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疑意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4 241 热度 0评论
包工头因工人索要工资被非法拘禁受伤,能够认定为工伤吗? 【裁判要旨】 团泊锦绣学府(荣锦园)项目由天津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包,外墙装饰工程由xx公司分包,xx公司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厉某某,厉某某雇佣了王某1、王某2、王某3等人。2021年5月5日,王某1、王某2、王某3等人因工资结算问题与厉某某产生矛盾,当日20时许,王某1通过电话将厉某某约至团泊锦绣学府(荣锦园)项目工地门口,非法拘禁厉某某致厉某某受伤。王某1等人因索要工资非法拘禁厉某某,致其受伤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4 133 热度 0评论
员工与领导互殴被打伤,为何能认定为工伤? 两个人打架不能一律说两个人都不对、都违法,都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说两个人互殴的话,那么,这两个人肯定都是违法的,其行为都应当予以否定的。但是,当员工在工作时间中及工作岗位上,和单位领导发生分歧进而产生互殴,在互殴中受到伤害的,受到伤害的员工还被认定为工伤,这可能是一时不好理解的一个问题。 近日,发生在广东的一起这样的案件引发了人们的议论纷纷尤其是打工人的高度注意。我们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4 148 热度 0评论
未足额参保导致工伤待遇不足,公司要赔差额吗?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补缴,或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补缴。本案中,肖玉龙主张应由用人单位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差额,不符合前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最高法民申259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肖玉龙,男,住重庆市XX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霞浦县劳务派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3 141 热度 0评论
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裁判要点】 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3 197 热度 0评论
不存在劳动关系,也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例外情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对此,很多人并不陌生。如果不能证明劳动者与为之提供劳动的单位具有劳动关系,则接受该劳动者劳动的单位则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情况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其他合同责任。因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则成为工伤认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同任何事情一样,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也是有例外的,就笔者的了解和律师执业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3 162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