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劳动律师:参与单位组织的年会猝死,算工伤吗 某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其不承担主要责任。公司认为员工下班后有其他安排,不属于正常下班路线,拒绝申请工伤认定。 一句话结论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判断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核心要点 “上下班途中”包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7-16 137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出差部门聚餐,醉酒回宿舍内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某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被送医抢救,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司认为其本身患有疾病,不属于工伤。 一句话结论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核心要点 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两个条件。 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须在48小时之内。 “48小时”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起算。 边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7-16 150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节假日后往返老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属工伤! 某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其不承担主要责任。公司认为员工下班后有其他安排,不属于正常下班路线,拒绝申请工伤认定。 一句话结论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判断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核心要点 “上下班途中”包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7-16 139 热度 0评论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构成工伤的法律法规、答复等全梳理 一、上下班途中是否构成工伤的关注点如下: (一)将通勤事故纳入工伤认定(适度从紧) 1.构成要件解析: 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什么是在此情境下的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要适用此种情形,主张工伤的当事人应当证明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确系在上下班途中(必要时职工需要提供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6 179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及享受工伤待遇 某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将社保费用折现支付。后员工发生工伤,公司以其自愿放弃社保为由拒绝承担工伤待遇。 一句话结论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工伤待遇降低的,应补足差额或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核心要点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法定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7-15 106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下夜班后回宿舍睡觉期间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某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被送医抢救,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司认为其本身患有疾病,不属于工伤。 一句话结论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核心要点 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两个条件。 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须在48小时之内。 “48小时”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起算。 边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7-15 215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时突发疾病身亡,能否认定… 某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其不承担主要责任。公司认为员工下班后有其他安排,不属于正常下班路线,拒绝申请工伤认定。 一句话结论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判断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核心要点 “上下班途中”包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7-15 114 热度 0评论
人社部:人身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最高法公报案例:二者可双赔! 人社部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建筑企业参加意外伤害保险问题的请示》(新劳社字25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伤知识与案例 王陆续律师 2024-07-15 165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企业为员工缴纳人身意外险,能否减少工伤赔偿 某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被送医抢救,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司认为其本身患有疾病,不属于工伤。 一句话结论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核心要点 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两个条件。 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须在48小时之内。 “48小时”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起算。 边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7-15 275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存在过失,是否影响工伤的… 某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先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一句话结论 工伤认定不以劳动关系仲裁为前置程序;人社部门可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结合证据对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作出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 核心要点 工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7-15 173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