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离婚时共同财产买的保险怎么分

王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年金保险,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已有15万元。丈夫主张退保分钱,王女士则认为退保损失大,双方就如何分割争执不下。

一句话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其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优先由一方持有保单并向另一方支付现金价值一半补偿,退保分钱通常是次优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实践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投保的商业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核心要点

  1. 共同财产投保的保单现金价值可分割。婚内用夫妻共同存款缴纳的保费,无论投保人是夫还是妻,保单在离婚时的现金价值原则上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1. 分割方式首选保单转让补偿。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继续持有保单,将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对方。这种方式可避免退保损失,保留保险保障。
  1. 退保分钱并非最优解。退保只能拿回现金价值,通常低于已缴保费,且会丧失保险利益,对双方均可能造成损失。
  1. 特定保险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因意外、重大疾病、伤残等获得的保险赔偿金,以及明确指定受益人为一方的理赔款,属于被保险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边界条件

  • 婚前购买且婚前已缴清保费的保险,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 婚前购买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纳保费的,婚后缴纳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增值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父母出资为一方购买并明确赠与该方的保险,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 若保单指定了子女为受益人,且具有人身保障性质,法院可能倾向于不强制退保,而是由投保人继续持有并给予对方补偿。

可操作步骤

  1. 列明全部保单信息:包括保险公司、险种、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费缴纳情况及当前现金价值。
  2. 判断保费来源:区分婚前个人财产缴费、婚后共同财产缴费及他人赠与缴费。
  3. 获取现金价值证明: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现金价值表或退保金额说明。
  4. 协商分割方案:优先协商由一方继续持有保单并支付补偿;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
  5. 办理投保人变更:若保单归一方所有,及时办理投保人、受益人变更手续,避免后续纠纷。

常见误区

  1. 误区:买了保险就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以共同财产投保并不能改变财产性质,保单现金价值仍可能被分割。
  1. 误区:谁做投保人保单就归谁。投保人仅是合同当事人,保单现金价值归属取决于保费来源,而非投保人身份。
  1. 误区:退保平分最公平。退保往往只能拿到现金价值,可能远低于已缴保费,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