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离婚时要承担配偶公司的债务吗

赵女士离婚时发现丈夫经营的公司欠下大量债务,债权人主张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赵女士共同偿还。

一句话结论

配偶公司债务是否由另一方承担,取决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配偶未参与经营且未受益,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核心要点

  1. 公司债务独立承担: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一般以公司财产承担责任。
  2. 个人担保或共同经营可能担责:配偶为公司债务担保或参与经营的,可能承担责任。
  3. 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公司盈利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相关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4. 举证责任在债权人: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

边界条件

  1. 配偶仅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但未参与经营的,不一定承担债务。
  2. 公司债务与个人债务应严格区分。
  3. 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可操作步骤

  1. 区分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
  2. 查明配偶在公司中的角色和经营参与情况。
  3. 判断经营收益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4. 被起诉时积极应诉并主张权利。
  5. 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公司财务资料。

常见误区

  1. 误区一:配偶是公司股东就要还公司债务。需看是否参与经营和受益。
  2. 误区二:公司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公司独立承担债务。
  3. 误区三:离婚协议约定公司债务归对方就免责。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