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外卖平台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配送员如何认定
- 劳动关系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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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卖平台将配送业务外包给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又通过劳务公司招用配送员。配送员小王在工作中受伤,平台、合作企业、劳务公司互相推诿,小王不知道该向谁主张劳动关系。
一句话结论
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的,仍应依据实际用工管理情况认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通常是实际进行劳动管理、发放报酬、安排工作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了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核心要点
- 穿透合同形式:不能仅因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就排除劳动关系。
- 实际管理主体:日常考勤、派单、奖惩由谁实际执行,谁更可能是用人单位。
- 报酬发放主体:工资由谁支付、以谁名义支付是重要参考。
- 工伤认定:可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由相关部门调查实际用工主体。
边界条件
- 劳务公司仅代发工资、代缴社保,不参与实际管理的,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关系。
- 平台仅提供信息撮合、不参与管理的,一般不认定为用人单位。
- 合作企业将业务再次转包给无资质主体的,可能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可操作步骤
- 收集各方合同:与劳务公司、合作企业签订的所有协议。
- 固定管理证据:派单记录、考勤、奖惩通知、工作群聊天记录。
- 保存报酬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
- 向实际管理主体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 确认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或主张劳动权益。
常见误区
- 误区一:签的是劳务协议就没有劳动关系。协议名称不能改变实际用工性质。
- 误区二:平台一定不是用人单位。平台参与实际管理的,也可能承担责任。
- 误区三:多层外包就找不到责任主体。法律上可穿透形式追究实际用工主体责任。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劳动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