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中院:建设工程典型案例

一、刘某诉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裁判要旨】: 对于实际施工人的界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产生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由此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效的合同不存在实际施工人。二是存在最终投入资金、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并完成施工的行为。三是实际施工人实施施工的对象应当是独立的单项工程,而非分部或分项工程。四是对工程享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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