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股票期权离婚时怎么分

互联网公司、上市公司员工常被授予股票期权。离婚时,尚未行权的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这取决于期权授予时间、行权时间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等待期的重叠情况。

一句话结论

股票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授予和行权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内授予且行权条件在婚内成就的期权,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核心要点

  1. 股票期权有三个阶段

授予期权是获得权利;兑现期权是满足行权条件;行使期权是实际购买股票。不同阶段,财产性质可能不同。

  1. 婚前授予、婚前行权属个人财产

期权授予和行权均在婚前的,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1. 婚内授予、婚内行权属共同财产

期权授予和行权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割。

  1. 婚前授予、婚内行权部分属共同财产

婚前授予但婚内行权的,等待期与婚姻存续期间重叠部分对应的期权权益,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 婚后行权的重叠期间可分割

婚前或婚内授予、离婚后才行权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等待期、行权期重叠部分产生的权益,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边界条件

  • 期权分割一般以行权后的股票价值为计算基础;尚未行权的期权,法院可能暂不处理或判决按一定比例分享未来收益。
  • 期权的价值评估可能涉及授予价格、市场价格、等待期、业绩条件等复杂因素,常需专业评估。
  • 期权具有人身专属性,通常归员工一方所有,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
  • 员工放弃行权导致期权灭失的,另一方可能无法就未行权部分主张分割。

可操作步骤

  1. 调取期权授予协议、行权协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文件。
  2. 确定期权的授予日、归属日、行权日、等待期等关键时间节点。
  3. 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期权等待期、行权期的重叠期间比例。
  4. 对已行权的股票,按共同财产部分进行价值评估。
  5. 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起诉要求分割。
  6. 对尚未行权的期权,可在协议或判决中约定未来行权后的收益分配方式。

常见误区

  • 误区一:没行权的期权不是财产。

已满足行权条件的可行权期权具有财产价值,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误区二:期权在谁名下就归谁。

期权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内取得或婚内行权部分可能属于共同财产。

  • 误区三:婚前授予的期权离婚时都不分。

婚前授予但婚内行权的,婚姻期间对应的等待期权益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 误区四:股票期权按当前市值直接平分。

期权分割需考虑行权成本、税费、等待期、业绩条件等因素,不一定按市值平分。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