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法定节假日增加后工资怎么算?
- 公司策略
-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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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一位宁波制造业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向我咨询:2025年起法定节假日从11天增加到13天,他在核算员工月工时和加班费时,对20.83和21.75这两个数字产生了困惑,担心用错数字导致工资核算错误。
一句话结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后,月制度工作时间由20.83天调整为20.67天;但月计薪天数21.75天不变,日工资、小时工资及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仍按21.75天折算。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法定节假日,全年法定节假日由11天调整为13天。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号):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月制度工作时间为248天÷12个月=20.67天/月。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核心要点
- 20.67天的用途。20.67天是月制度工作时间,主要用于判断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员工是否超时加班,以及医疗期等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期限折算。它不代表每月只需出勤20.67天。
- 21.75天的用途。21.75天是月计薪天数,用于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是计算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缺勤扣款等的法定基数。法定节假日增加不影响21.75天的数值。
- 日工资与小时工资计算公式。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加班费按相应倍数计算。
-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三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且不得以调休替代。
边界条件
- 实行月薪制且约定固定月薪的,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固定,21.75天只是法定折算的平均值。
- 劳动者请事假时,缺勤扣款建议按“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缺勤天数”计算,以避免克扣工资争议。
-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以20.67天/月×8小时=165.36小时作为月标准工时,超出部分视为加班。
可操作步骤
- 自2025年起,将月制度工作时间从20.83天更新为20.67天。
- 保留21.75天作为月计薪天数,用于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
- 检查考勤和薪酬系统中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否正确,避免因数字用错导致少发或多发工资。
- 重新核算综合工时制员工的月标准工时上限,并据此调整加班审批规则。
- 在工资条或制度中向员工说明20.67天与21.75天的不同用途,减少理解偏差。
常见误区
误区一:法定节假日增加,21.75天也要相应减少。 错误。21.75天已经扣除了不计薪的104天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假日,因此不影响21.75天的计算。
误区二:每月出勤天数可以按20.67天执行。 错误。20.67天只是年平均月制度工作时间,实际出勤按当月日历和排班确定。
误区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代替三倍工资。 错误。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工资,不能以补休或调休替代;休息日加班可以优先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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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劳动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