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父母出资买房要签赠与合同吗

李先生打算婚后为儿子购买一套婚房,由自己全额出资,房产证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李先生担心万一儿子将来离婚,这套房子会被分割。他向律师咨询: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否需要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一句话结论: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并非必须签赠与合同,但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明确赠与对象,是防范离婚财产分割风险的最有效方式;公证不是必需程序,但能增强证据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房屋市场价格等,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核心要点

  1. 婚前出资原则上视为对己方子女个人的赠与。根据司法解释,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即使登记在双方名下,出资部分一般也认定为对己方子女个人的赠与。
  1. 婚后全额出资无明确约定的,房屋可能判归出资方子女一方。根据2025年司法解释(二)第八条,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没有明确约定赠与双方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同时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1. 书面赠与合同可以明确赠与对象。赠与合同中写明"该出资仅赠与自己的儿子/女儿某某一人,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有效避免离婚时被平均分割。
  1. 公证增强证明力但非强制。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后,在诉讼中证明力更强,但未经公证的书面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边界条件

  • 父母出资若是借款而非赠与,应当签订借款协议并保留转账凭证、还款记录等证据。
  • 父母出资部分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混同时,房产可能被认定为部分个人财产、部分共同财产。
  • 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即使有赠与合同,另一方仍可能主张房产为共同财产,只是父母出资部分可主张为对己方的赠与。

可操作步骤

  1. 明确出资性质:与父母协商确定该笔款项是赠与、借款还是代持。
  2. 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写明赠与人、受赠人、赠与财产、赠与目的及"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
  3. 保留资金流水:购房款从父母账户直接支付至开发商或卖方账户,避免现金交付。
  4.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公证:大额房产建议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5. 房产登记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若约定为个人赠与,尽量登记在受赠子女一人名下。

常见误区

误区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就是个人财产。 错误。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但无明确约定的,虽可能判归己方子女,但仍需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部分出资则更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误区二:口头跟子女说钱是赠与个人的就有效。 错误。口头约定在离婚诉讼中难以举证,书面合同才是有效保障。

误区三:赠与合同必须公证才有效。 错误。公证只是增强证据效力,书面合同自双方签字即成立生效。

律师署名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