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8年)

2018年6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6次审判委员会,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近年来,随着建筑业改革不断推进,新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断涌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遇到许多疑难复杂问题。为公正、规范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江苏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8年)

深圳中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8月28日)

为了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统一全市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办案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裁判指引: 一、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作建设工程,并对合作建设工程享有共同权益的,其中合作一方因与工程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应把其他合作建设方列为共同诉讼人。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并非建设工程项目的所
深圳中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8月28日)

《对民事审判中部分执法不统一问题的规范意见》 ——建设工程篇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的问题 1、对“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何判定? 问题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到招投标的问题时,常常与合同的效力认定相关,故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确定需有一定的标准。
《对民事审判中部分执法不统一问题的规范意见》 ——建设工程篇

2026年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后利息从何时起算?

公路工程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不同,实行\"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这两个验收节点对工程款利息起算点、缺陷责任期起算等问题都有重要影响。很多承包人搞不清楚,交工验收后能否立即主张工程款利息? 一句话结论 公路工程经过交工验收后,工程可以交付使用,发包人应支付相应工程款;工程款利息一般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
2026年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后利息从何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