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夫妻共有房屋被一方抵押如何处理

张先生擅自将夫妻共有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借款,妻子得知后想主张抵押无效,保护自己对房屋的权利。

一句话结论

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抵押夫妻共同房产的,若抵押权人善意取得且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有效;但配偶可向擅自处分方追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8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核心要点

  1. 善意取得保护抵押权人:银行善意且已登记抵押的,抵押有效。
  2. 配偶可主张赔偿:擅自抵押的一方应对配偶承担赔偿责任。
  3. 离婚时可作为过错考虑: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可能影响财产分割比例。
  4. 举证责任:配偶需证明抵押权人非善意或存在重大过失。

边界条件

  1. 抵押权人明知房屋为夫妻共有且未经配偶同意的,抵押可能无效。
  2. 房产登记为一方单独所有的,银行审查义务相对较低。
  3. 抵押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配偶责任认定更复杂。

可操作步骤

  1. 查询房产抵押登记信息。
  2. 收集证据证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 证明抵押权人非善意或存在过错。
  4. 起诉确认抵押无效或要求赔偿损失。
  5. 离婚时主张对方少分财产。

常见误区

  1. 误区一:未经同意抵押一定无效。若抵押权人善意取得,抵押有效。
  2. 误区二:只能向银行主张权利。也可向擅自抵押的配偶主张赔偿。
  3. 误区三:登记在一方名下就随便抵押。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共同财产。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