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离婚时房产价值怎么确定
- 婚姻家事
-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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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双方对婚后购买的商品房价值争执不下。丈夫认为应该按购买时的合同价计算;郑女士则认为应当按照当前市场价计算。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需要进行评估。
一句话结论:离婚房产价值确定以离婚时市场价值为准;双方能协商一致的按协商价,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核心要点
- 时间锚点是离婚时的市场价。房产分割价值应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准,购房时的合同价仅作为计算增值或贬值的参考。
- 协商确定是最快方式。双方可以参考二手房交易APP、周边中介成交价格协商确定价值,节省评估费用和时间。
- 评估确定是常见方式。双方无法协商时,法院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评估报告作为分割依据。
- 竞价方式适用于双方均主张所有权。双方同意竞价的,出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按竞价价格向对方支付补偿。
边界条件
- 评估不是必经程序,但协商不成时法院通常会启动评估。
- 评估周期一般为一到两个月,且不计入审限,可能延长诉讼时间。
- 评估费用由申请方或双方预付,最终由法院判决分担。
可操作步骤
- 双方先尝试协商确定房屋价值,参考同小区近期成交价。
- 协商不成的,共同选定或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
- 评估时配合现场勘查,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资料。
- 根据评估结果计算房屋净值(现值减去剩余贷款)。
- 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及补偿金额。
常见误区
误区一:房产分割以当初购买价为准。 错误。应以离婚时的市场价值为准,增值或贬值部分也应纳入分割。
误区二:评估价格一定比市场价低。 错误。评估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可能高于或低于双方预期。
误区三:一方不认可评估结果就可以要求重新评估。 错误。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评估人员出庭说明,但重新评估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律师署名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