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承建。2012年8月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施工图纸显示,多支盘旋喷桩水平角度均为10度和30度,斜率在1:6以内,由于斜打桩相较于直打桩增加了难度。双方对斜打的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是否可以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一册“通用项目”第D.1.3章说明第二十二条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套用D1-1-209(高压旋喷桩单管法)子目,该章说明并未说明斜打高压旋喷桩需乘以系数,参照采用该调整系数不合理。
承包人认为,斜打高压旋喷桩的人工费、机械费均会产生降效,应执行定额说明乘调整系数。
三、定额站观点
斜向旋喷锚桩参照高压旋喷桩单管法子目计价,而高压旋喷桩的定额子目均按直桩考虑的。施工要求斜打而产生的人工、机械降效可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通用项目”第D.1.3桩工程章说明1.3.1.1条款,调整人工费、机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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