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院: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赔偿责任比例(2020年)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 年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甘肃省统
甘肃高院: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赔偿责任比例(2020年)

贵州高院: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道交事故司法解释》)和《贵州省道
贵州高院: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

河北高院: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2020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 北 省 公 安 厅 河 北省 司 法 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冀高法〔2020)31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司法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定州、辛集市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雄安新区公安局,
河北高院: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2020年)

湖南高院: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赔偿责任比例(2022年)

近日,湖南高院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湖南银保监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湖南实际,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对《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进行了修订,定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1.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 附全文如下: 修订内容及解读: 本
湖南高院: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赔偿责任比例(2022年)

江西高院: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赔偿责任比例(2021年)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划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赣高法〔2021〕51号 全省各级法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实现道
江西高院: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赔偿责任比例(2021年)

陕西高院:陕西省交通事故案件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赔偿责任比例(2020年)

各市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和《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已于2020年3月25日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3日 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序
陕西高院:陕西省交通事故案件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赔偿责任比例(2020年)

河南高院: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统一损害赔偿标准和证据规则,实现纠纷理赔、调解以及裁判标准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制定《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 全省保险机构在道
河南高院: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山西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2020年)

1、医疗费包含现场及转运途中的院前急救费用。 2、挂床以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有无接受实质性的检查及治疗为判定标准,结合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及相关案情综合认定。挂床期间的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不予支持。 3、赔偿以利人主张住院期间的外购药品、器械费用的,应当提供医嘱及购药清单等证据证明该药品、器械与治疗侵权行为导致的伤情有关。 赔偿权利人主张出院后的门诊费及药品、器械费用的,应当提
山西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2020年)

浙江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指引(2022年)

为促进矛盾纠纷就地源头化解,推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裁量标准化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2月15日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正),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1、医疗费原则上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
浙江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指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