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设计图纸管道开挖及支护要求管道1.2m<埋深≤3.5m时,采用槽钢加挡土板支护方式,除管沟全长采用挡土板支护外,每隔0.8m额外增加了桩长3m的20#B槽钢用于支护,发承包双方就此支护方式的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槽钢加挡土板支护方式,计价只计挡土板的价格,不计槽钢的价格。
承包人认为,槽钢加挡土板支护方式,计价需分别考虑槽钢计量计价和挡土板计量计价。
三、定额站观点
本工程为市政总承包工程,设计施工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设计图纸显示管沟开挖需要同时采用挡土板及槽钢方式进行边坡支护,在甲乙双方确认支护方案的合理性前提下,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D.1.3软基处理、桩及支护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槽钢加挡土板支护方式,应分别计算支挡土板、沟槽竖向钢支护的相关费用。其中挡土板套用支挡土板的定额子目组价时,由于部分挡土板采用了槽钢支护,对比支挡土板定额子目的支撑体系发生变化,因此该部分挡土板套用支挡土板子目时需扣除定额所包含的松杂原木材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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