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婚姻无效的阻却事由消失后怎么处理
- 婚姻家事
-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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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处理?
一句话结论
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核心要点
- 无效婚姻三种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 阻却事由消失:未到法定婚龄的,起诉时已达婚龄的,婚姻有效。
- 重婚和近亲不消失:重婚需前婚解除或配偶死亡;近亲关系终身无效。
- 程序上不能调解:婚姻无效案件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
边界条件
- 只有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才能确认婚姻无效,其他理由(如感情不和、欺诈)不构成无效婚姻。
- 婚姻无效请求主体限于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 婚姻无效的认定需通过法院判决,不能自行认定。
可操作步骤
- 确认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
- 判断起诉时该情形是否已经消失。
- 准备相关证据:身份证、结婚证、前婚解除证明等。
- 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
-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一并处理。
常见误区
- 误区一:任何欺骗都可以主张婚姻无效。欺诈不属于法定无效婚姻情形。
- 误区二:未到婚龄的婚姻永久无效。起诉时已达婚龄的,婚姻有效。
- 误区三:婚姻无效可以私下认定。必须通过法院判决确认。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