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员工上班期间外出购买午饭受伤,属于工伤吗

某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被送医抢救,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司认为其本身患有疾病,不属于工伤。

一句话结论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核心要点

  1. 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两个条件。
  2. 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须在48小时之内。
  3. “48小时”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起算。

边界条件

回家后再就医或死亡的,通常不符合视同工伤条件。

可操作步骤

  1. 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
  2. 要求用人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自行在1年内申请。
  3.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事故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
  4. 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待遇,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常见误区

  1. 误区一:只要在工作场所发病死亡都算工伤;实际上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48小时内死亡等条件。
  2. 误区二:工伤认定必须用人单位配合;实际上职工或近亲属可直接申请。
  3. 误区三: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就不能认定工伤;实际上可通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劳动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