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 法办〔2014〕17号)
26.工伤认定相关法定要件的理解问题
(1)“职工”应当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工作原因”应当包括因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从单位安排等与工作存在直接关系的事项。
(3)“上下班途中”应包括职工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于居住地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
(4)申请工伤认定的“1年期限”可因不归责于申请人的正当事由中止或者中断。(5)职工的旁系近亲属在职工因工伤死亡且无直系亲属时,具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