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出境,现在被拦了,本来这种解决方案是先申诉解除两卡标签,但是这个冻结机构太多,那么还有没有办法直接申诉出境的事情呢?
首先你必须要拿到确定你上两卡的证据和确定上你两卡的单位,比如这种正式回复就可以了。
而回函内容的单位一定就是给你上两卡标签的机构。
这种情况如果申诉不成功,就要用行政诉讼解决了。
被告写你当地的上两卡标签的机构,一般都是当地公安局把你报列为两卡名单里面的,这时候你就需要一个专业的法务团队来帮你服务了。
诉求参考以下3点:
1.有权机构把你列为限制出境人员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需要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解除、撤销一切对原告出入境自由的限制
3.需要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诉讼相关费用,不过这个忽略不计。
法律依据参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但是《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又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所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移民局应当给你办出入境证件,不办护照的原因是因为查到你是报列人员,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适用范围不当:此法条适用条件为:①从事电信诈骗活动;②受过刑事处罚。两者缺一不可。而你只是一个散户卖U导致一手黑,既没有从事过电信诈骗活动,又无刑事犯罪记录,故不适用该法条。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你没有前科。
公安这样给你贴标签,是怕担责任,层层加码。
但是反电诈法一直都在那里,你被贴标签本身这个行为是没什么的,但是和你的权益起了冲突,那么就出现问题了。
如果不去申诉,两卡人员标签永远都会给你贴着。
你一辈子都会被限制出境,所以尽快行政诉讼,不用请律师,可以找一个专业的法务咨询团队就行,如果你真的一点钱不想花,就像白嫖,去学习一下民事诉讼法开庭流程就行了,如果情况事实清楚,只需要自己准备一下材料,庭审的时候把依据阐述清楚即可。
而公安的逻辑是什么呢?
1.我不管你卖不卖U,你的卡也没有去主动解冻,你就是参与了违法行为,为什么不敢去解冻呢?
2.你的卡和电诈沾边,就是涉嫌帮信罪,你应该被贴标签。
3.有嫌疑的人,统统报上去,出去一个搞电诈,户籍派出所要担责任。
虽然公安的逻辑站不住脚,没有一个是有法律依据,但是对你来说这种惩罚也是应该的,谁叫你乱卖呢?
还不一定是乱卖呢?你连卡解冻都不敢去,如果你真的挨着申诉了,银行卡都解冻并且每个公安都给你出具了解除违法嫌疑,你的两卡标签也就有正当理由解除了不是?
总结一下:公安们的行为也没有错,只是你确实想要出境又没有其他办法,这是唯一能解决的方案,但是不建议模仿,因为你会给公安带来额外的工作量,还是遵纪守法,不要乱卖你的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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