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员工签了放弃社保协议有用吗?

宁波某公司为降低用工成本,与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约定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将应缴社保费用折算为工资补贴发放。后员工离职时以未缴社保为由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则以协议为由抗辩。

一句话结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但在多数地区该协议可作为员工违反诚信原则的证据,影响经济补偿金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核心要点

  1. 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无权通过协议免除。

  2. 用人单位仍需补缴并承担滞纳金。社保征收机构可责令补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3. 经济补偿金认定存在争议。多数地区认为员工签署协议后又以此主张经济补偿,违反诚信原则,不予支持;深圳等少数地区仍支持经济补偿。

  4. 社保补贴应返还或抵扣。员工已领取的社保补贴,在补缴社保后应返还给用人单位,或在工资差额中抵扣。

边界条件

  • 员工入职时主动要求不缴社保并领取补贴,事后反悔主张经济补偿的,法院通常会审查其诚信程度。
  • 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迫使员工签署放弃协议的,员工主张经济补偿更易获得支持。
  • 深圳地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协议免责效果有限。

可操作步骤

  1.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不签订放弃协议。
  2. 已签订放弃协议的,应尽快补缴社保,减少滞纳金持续累积。

  3. 补缴后,可要求员工返还已发放的社保补贴,协商不成可另行主张。

  4. 员工遇到未缴社保情形的,先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补缴,再评估是否主张经济补偿。

  5. 仲裁或诉讼时,双方均应围绕协议签订背景、是否真实自愿、当地裁判口径进行举证。

常见误区

误区一:员工签字放弃社保,公司就没有风险。 错误。用人单位仍需补缴并可能被加收滞纳金。

误区二:放弃社保协议可以作为不缴社保的护身符。 错误。协议因违法而无效,不能免除法定义务。

误区三:签了协议就一定拿不到经济补偿。 错误。部分地区和情形下,员工仍可主张经济补偿。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劳动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