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就是常说的出轨,是造成许多婚姻破裂的元凶,严重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虽然婚外情不是法定的调解无效应当予以离婚的原因之一,但在离婚案件中,婚外情事实的确定有着重要意义。
一、婚外情证据的意义
1.婚外情在离婚案件中仍然属于“过错”的范畴,在财产分割时可以多分。
2.仍然是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参考原因。
3.在离婚谈判中,出轨方的理亏和愧疚能使其在离婚诉讼中作出让步,有利于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搜集婚外情证据的方法
1、当发现一方发生婚外情时,让其写下忏悔书并保存。
2、搜集一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尽可能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存。
3、知情人士出庭作证(非常困难)。
4、跟踪出行,拍照、录音,如果经济情况允许,可以雇佣私人机构进行。
注意:
1、私人调查机构取得的证据最难把握的就是证据的合法性,尽量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但现在的专业机构也精于此道,价格合理的情况下也不会出问题。
2、雇佣的价格高昂,如果财产数量没达到一个级别,成本太高。
3、调查取得的证据应当保密,不打草惊蛇,没有到案件审理阶段不轻易出示。
三、证据认定的情形
有非常多的情况下,普通人都认为已经构成婚外情,但在法院眼里并非如此。
1.和异性存在开房记录,但次数唯一。
2.拍摄到了和异性约会,举止亲密的照片。
上述的两种情形,在大多数人眼里都可以视作婚外情,板上钉钉。但对法院来说,并不能成为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第一种情形可以抗辩是临时需要,因为和异性开房并不能等同于发生性关系,更不能认为存在长期的不正当关系;第二种情形可以认为行为不当,也难以上升到婚外情的。当然如果次数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就应当认为存在婚外情。
3.自家摄像头多次拍摄到了丈夫带情人回家发生性关系。
4.聊天记录里有和异性的大量聊天记录,甚至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红包转账。
上面两种情形就显然更容易被法官接受。
最后,所谓宾馆抓奸报警嫖娼让公安出具出警记录的抓奸方式请不要随意尝试,容易被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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