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 婚姻家事
-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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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买房时,出于各种考虑会把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有的想为孩子留一份保障,有的担心未来遗产税,还有的纯粹是为了规避债务或防止对方在离婚时分割。然而,当婚姻走到尽头,这套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到底归谁,往往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
宁波离婚律师在实务中经常遇到这样的咨询:孩子名下的房产能不能在离婚时分割?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而要结合购房时的真实意图、资金来源和房产实际用途综合判断。
一句话结论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键取决于该房产究竟是父母对子女的真实赠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挂名"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但登记并非判断真实权利归属的唯一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仅因登记在子女名下并不能当然改变其权属性质。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父母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可能构成赠与,但需要具备真实的赠与意思表示。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至第五百四十二条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也为防范通过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核心要点
第一,真实赠与意思表示是关键。 如果父母在购房时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子女,并且房产确实用于子女生活、学习等利益,法院通常倾向于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第二,挂名登记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夫妻双方并无真实赠与意图,只是为了规避债务、规避限购政策或方便贷款等原因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则该房产本质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第三,资金来源是重要判断因素。 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子女个人财产(如继承、受赠所得),会直接影响法院对房产性质的认定。
第四,房产实际用途也有参考价值。 若房屋由父母实际居住、出租收益归父母支配,并未真正用于子女利益,法院更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边界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其名下财产实质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夫妻对外负有债务,债权人仍可依法主张执行该房产,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并不能逃避债务。
另外,子女年龄、家庭结构、当地限购政策、贷款安排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法院对父母真实意思表示的判断。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裁判结果也会有所差异。
可操作步骤
如果面临此类纠纷,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
- 梳理购房资金来源。 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流水、贷款合同等证据,证明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出资。
- 查明登记原因。 回忆并收集当时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真实原因,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家庭会议记录等。
- 明确房产实际用途。 保留房屋居住情况、租金收益、物业费缴纳等相关证据。
- 协商或诉讼。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明确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分割请求,由法院综合认定。
- 必要时主张债权人撤销权。 如果一方恶意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常见误区
误区一:登记在孩子名下就一定不能分割。
错误。如果属于挂名登记或虚假赠与,房产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误区二:可以借子女名义逃避债务。
错误。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若实质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仍有权申请执行。
误区三:只看房产证名字就够了。
错误。法院会穿透登记外观,审查真实权利归属。
误区四:口头说说就能证明赠与。
错误。赠与关系需要证据支持,口头陈述往往难以被法院采信。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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