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以物抵债的认定与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01、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23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套路贷的认定与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 01、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 “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设局者具备知识型犯罪特征,善于通过虚增债权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证据链条闭环,并借助民事诉讼程序实现非法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十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22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虚假诉讼的认定与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01、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33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职业放贷的认定与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01、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9年)》(法〔2019〕254号) 02、职业放贷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22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涉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与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01、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36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一、《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01、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2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22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借贷事实的审查与认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01、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19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借贷行为效力认定 一、《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效力的规定 01、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02、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03、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18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借贷主体与诉讼主体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01、第二条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津高法〔2020〕22号)02、第三方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4 21 热度 0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案件受理范围与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01、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02、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 分类审理依据 王陆续律师 2024-03-23 26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