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四)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表明具体解除事由和依据,或者事后变更解除事由和依据的,其行为应如何认定? 答:判断用人单位解除行为是否违法,应以其作出解除决定时所依据的事由为准。若解除时未表明具体理由和依据的,则应认定为违法解除。 二、工伤案件中,若因工作时间尚不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原因,导致双方对工资标准有争议,则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确定? 答:与以企业同岗位工资、上年度全省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36 热度 0评论
宁波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三) 一、《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事故性质由法院在审理中直接认定还是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 答: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浙法民一2009〈3〉号)第36条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在用工中导致劳动者伤亡的,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不对其进行工伤认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对事故性质作出认定。 二、在非法用工中,职工上下班途中遭遇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53 热度 0评论
宁波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二)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应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该条件成就时的劳动合同终止权,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系合法行使权利,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不能成立,且亦不符合《劳动合同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37 热度 0评论
宁波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 一、职工在同一单位先后发生两次工伤,且两次工伤的伤残等级不同,现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两次工伤分别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支持? 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因工伤职工离职后可能存在失业情况,而给予的补助;同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离职后对其医疗方面的补助。而职工在发生第一次工伤后并未离职,所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只有一次,故应按照职工在两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38 热度 0评论
中山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依法及时保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有关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民事审判和劳动争议审判实践,提出本参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55 热度 0评论
山东人社厅:关于明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切实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对《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参加工伤保险问题(一)用人单位应为其招用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持劳动合同或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33 热度 0评论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保险如何分割? 马上离婚了,想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分割是行不通的。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具体的分割方式为: 一、退保,分现金。 现在很多保险具有理财性质,也有其现金价值。退保后可以分到手的现金价值。但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情况下,保单的现金价值比较低。如果要退保的话,保险公司会扣除手续费用、佣金成本等费用,到手的现金不及缴纳的保费。这对于夫妻双方来讲都是损失。那么就可以用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5 34 热度 0评论
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如何认定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 婚后夫妻为子女出资购房,一方主张是借款,另一方认为是赠与的情况下,法官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该笔出资问题,需要父母另案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法官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审查出资性质问题。 那么,律师从原被告身份确认开始,带大家了解一下这种因父母出资引起的民间接待纠纷的庭审现场是怎么样的。 案情简介 原告:大红(小红的父亲) 被告一:小红 被告二:小明 小红和小明系夫妻,大红为小红的父亲。小红和小明于2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5 44 热度 0评论
离婚诉讼案件中涉及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判决?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遇到分割财产涉及其他人财产的情况,这会使在离婚案件处理时更复杂。那么,法院对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 对于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案外人有争议的财产,法院会不会合并处理? 对于这种案件,社会上有两种观点,法院一般采纳的是第二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一并处理,追加案外人为第三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案外人的财产需要并处理。 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宜一并处理, 被告与原告父亲之间属返还原物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5 40 热度 0评论
如何做婚前的财产公证? 为了减少婚后财产纠纷,让财产归财产,让感情归感情,有的夫妻会选择做婚前财产公证。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公证机关对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二、什么时间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1、男女朋友结婚前可以办理财产公证。这个时候双方婚前各自财产更容易界定。 2、已婚夫妻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婚后对各自婚前财产也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5 28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