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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个人财产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明明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对方要求分一半走,法官还支持了,为什么呢? 我不主张婚姻中掺杂太多经济因素,把财产分得太清楚。但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一次也许很短暂的婚姻失去一半或者一小半财产,还是有必要教大家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 在婚内,如果个人财产不动,它永远就是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或者婚姻关系延续或者婚姻关系存在几十年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不会的。重点是,不动就不会变。 那么动有哪几种动法呢?。
如何避免个人财产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约定还是赠与的区别

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或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所以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以及结婚后各自的收入、接受的赠与、继承的财产进行约。 需要特别要说明的是,这种书面形式的约定,不需要经过公证,就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这里,要提醒的是,签婚前财产协议,您要区分是赠与协议还是婚前财产约定。您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如果是将一方所有的房产
婚前财产约定还是赠与的区别

徐州中院、市人社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统一我市劳动争议案件执法尺度,2019年5月31日、7月19日,全市两级法院、市人社局及市总工会有关人员先后分别在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鼓楼区人民法院共同就当前我市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研讨,就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梳理归纳,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达成如下共识,供两级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参考。 一、关于劳动关系确认1.【冒名顶替上班者
徐州中院、市人社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重庆高院等六部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专题座谈会纪要(七)

一、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处理的问题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用人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的,不属于应予释明的范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决或者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基于同一事实在仲裁辩论终结前或者人民法院一审辩论终结前
重庆高院等六部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专题座谈会纪要(七)

广州中院、市劳动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于2014年5月26日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中遇到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讨论,就部分问题的处理意见达成了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程序问题 1、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公开其工资计算方式和基数的,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范围。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符合退休条 件产生争议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劳动者以此为由,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赔偿损失等,应
广州中院、市劳动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温州中院、市劳动仲裁委: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一)

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执法尺度,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近期召开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研讨会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就相关问题的解决达成了基本共识。现就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和受理问题 1、【撤回仲裁申请后起诉的处理】 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
温州中院、市劳动仲裁委: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一)

河南高院:关于行政审判认定起诉条件及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问:行政机关认定违法建筑并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该限期拆除通知是否具有可诉性? 答: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认定当事人存在违法建设或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并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否则依法强制拆除。该通知属于行政决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具有可诉性。即便后续行政机关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限期拆除通知和强制拆除行为是整个拆违工作的不同程序,强制
河南高院:关于行政审判认定起诉条件及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佛山中院、市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统一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标准,根据《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意见。 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第一条 劳动者退休后,主张其退休前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佛山中院、市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上海一中院: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创设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确定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若认为仲裁裁决存在该法第49条规定的撤销情形,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为充分发挥撤裁制度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此类案件的审理效率,现以典型案件为基础,对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进行梳理、提炼和总结。 一、典型案例 案例一:涉及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上海一中院: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