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与界限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6 44 热度 0评论
全国法院:审理实际施工人纠纷司法观点汇编 一、新建工司法解释规定 01、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05 209 热度 0评论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保修纠纷的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 01、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02、实际施工人借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挂靠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招投标的,如果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05 72 热度 0评论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房价动辄百万,首付也要数十万的年代,大部分年轻人购房的资金都来自于父母。房产证办下来有的加了父母的,有的没有写。离婚时,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往往是争议的焦点。 一、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形 1、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父母也是房屋的共有人之一,享有的是对房屋的物权。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时,只能要求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 2、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 此种情况父母无权在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时参与分割,除非有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3 35 热度 0评论
离婚房产价值的如何确定? 在对房屋分割的份额确定后,下一步就是计算房屋的财产价值以计算分割款项,在司法实践中,房屋的价值确定一般有两种方式: 1、协商确定 这是最省事省力的确定方式,由双方确定并认可一个数额,这个数额一般会参考一些二手房交易市场app的价格,或者诉争房屋周围中介的成交价格。但实践中,双方在这个时刻往往锱铢必较,几万几千块钱都很难达成一致,并不太容易成功。 2、评估确定 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可以委托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3 29 热度 0评论
农村宅基地和其上建造的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经申请获取的宅基地使用权,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无论是何时何人申请的,其所有权均不可能属于自然人,因此宅基地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的处理情形 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情况,法院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可以处理并能够分割的情况下,才能谈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1、不予处理 宅基地上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2 31 热度 0评论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购买,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承租公房的定义 承租公房,又称福利分房、公有住房、房改房,一般是指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按照规定的租金标准按期交付租金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是公家,职工仅享有承租权及居住权。90年代房改政策后,允许承租人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使得承租人取得相应的产权。 二、承租公房所有权取得的情形 承租公房作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区政策不同,取得的方式也不同。 1、享有部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2 44 热度 0评论
离婚房屋分割的具体方法 一、分割方式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2 41 热度 0评论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中房屋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离婚诉讼中不动产的归属是财产分割的焦点,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排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自然就无需分割了,那么哪些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呢? 一、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包括两种情况: 1、一方婚前全款付清,不动产权证上只登记一人的房屋。 (婚后加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来自于一方的赠与,但法院并不会按照50%的份额分割,而是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经济贡献。) 2、一方婚前全款付清,不动产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2 43 热度 0评论
能否只起诉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 不告不理的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法院仅能对原告诉讼请求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判决。但是离婚案件较为特殊,法官常常会主动询问双方是否有财产分割,而抚养权是必须要求处理的,即使诉讼请求中没有提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这个法条的进行解读,意思就是法院可以强行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1 35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