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工工程造价鉴定问题研究 在建设工程领域,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不得已中途撤场;或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频发,发包人不得已解除施工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或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没有完成竣工,此时对部分已经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的造价进行鉴定,解决的是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部分的工程造价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固定总价合同中,未完工程的造价鉴定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如由于各种原因在工程未竣工的情况下承包人退场, 造价鉴定 王陆续律师 2024-05-13 11 热度 0评论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时年56岁的王某(女)于2021年4月入职至某养老院从事护理工作。同年5月21日下午15时许,王某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被送医救治。后王某因医疗费与养老院产生纠纷,养老院以王某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王某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王某与养老院存在劳动关系。 【处理结果】 仲裁委驳回了王某关于确认与养老院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王某不服裁决 劳动关系 王陆续律师 2024-05-12 5 热度 0评论
连续签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不续签违法吗? ♢ 案例索引:力佳公司与曾根辉劳动合同纠纷案【(2020)粤民申12448号】 ♢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力佳公司在双方第二次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且曾根 劳动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5-12 14 热度 0评论
关于工程款利息认定与计算的99条裁判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0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0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0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11 29 热度 0评论
关于工程鉴定组织与实施纠纷的48条裁判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01、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确定委托鉴定的事项、范围、鉴定期限等,并组织当事人对争议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 二、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司法观点 0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对外委托鉴定工作中,如何确定委托鉴定范围、鉴定期限? 答:人民法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11 5 热度 0评论
关于建设工程工期纠纷的38条裁判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01、第十条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11 3 热度 0评论
关于挂靠行为效力与责任承担的裁判规则 一、第六巡回法庭司法观点 01、挂靠施工情形下,如何认定相关合同的效力,实践中如何解决有关工程欠款、工程质量纠纷? 答:在挂靠施工情况下,涉及发包方与施工方施工合同的外部法律关系以及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借用资质的内部法律关系。对于相关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以及发包人是否善意来认定相关合同的效力。 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上,挂靠行为属于借用资质行为的,因违反《建筑法》第26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11 12 热度 0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22条裁判观点 01、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律问题】: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官会议意见】: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款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享有的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11 2 热度 0评论
关于实际施工人受偿范围纠纷的24条裁判规则 01、实际施工人有权获得施工利润。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泾渭公司认为合同无效,武东不应当获得工程利润。在本案中,泾渭公司将案涉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武东,泾渭公司对《项目施工委托书》的无效存在过错。一审中已经按照《项目施工委托书》的约定扣除了泾渭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如再扣除利润,该利润被泾渭公司获得,泾渭公司违法转包反而取得了实际施工人本应获得的利润,不仅违背《项目施工委托书》的约定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11 1 热度 0评论
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行使的裁判规则 01、指导性案例19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裁判要旨】: 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文号】:(2018)湘06民特1号 02、参考案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09 4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