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引(2015)

为妥善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正确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制订本指引。 第一节 适用范围及当事人 一、【案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120条第(3)项、第351条的规定,医疗纠纷有两类案由:一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二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包含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和医
广州中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引(2015)

聊城中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

为正确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我市审判实践,对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立案、受理 第一条 本《意见》所称的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精神遭受损害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和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 第二条 本《意见》所指的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包括
聊城中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

长沙中院民一庭:关于医疗纠纷案件十五个疑难问题的解答(2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医疗损害司法解释》)自2017年12月14日施行以来,有效解决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部分疑难问题,但现还有些疑难问题并未解决。为此,经前期广泛调查研究,并经民一庭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现就医疗纠纷案件中部分疑难问题的裁判思路提出以下意见,供裁判时参考。 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此时推定
长沙中院民一庭:关于医疗纠纷案件十五个疑难问题的解答(2019)

长沙中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

为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结合我市审判实际,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意见所称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认为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侵权
长沙中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

西安中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保护就医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医疗
西安中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

深圳中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说明(2014修订)

为了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全市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办案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结合我市审判实际,制定本裁判指引。 一、患方因诊疗行为遭受损害,有权提起侵权责任之诉或违约责任之诉。患方主张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由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的,案由为“医疗服务合
深圳中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说明(2014修订)

南京中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一般规定 1、本意见所称的医疗纠纷,是指赔偿权利人主张医疗机构及经批准从事行医的个体诊所(以下统称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疗护理的活动(以下称医疗行为)中违反医疗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常规损害患者生命健康,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纠纷。 2、医疗纠纷是社会矛盾纠纷在医疗行业的具体体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工作,缓和医患矛盾,
南京中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正确适用法律,妥当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结合我市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一般规定 1、本指导意见所称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认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患者一方,是指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依法由患者承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广东高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会议纪要(2012)

(一)关于案件受理问题 01、因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受到损害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受理。非医疗机构实施的美容活动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按照《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关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02、因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方同时起诉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广东高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会议纪要(2012)

江西高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

为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参照卫生部有关部门规章,结合我省审判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案由 第一
江西高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