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婚后更好的生活,有的恋人会在结婚前一起买房,因为一些限购的原因,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会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婚前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是个人财产呢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呢?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呢?是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吗?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呢?
对于夫妻双方在结婚前以结婚为目的买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有证据证明双方都有出资的,一般来说,法院会认为这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按什么比例分割房产,法院有不同的处理意见:
一、如果双方结婚时间比较长,而且买房时双方出资金额都差不多,基于公平,法院一般判决双方一人一半。
二、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长,但婚前买房时一方出资比较多,法院会用房产的现值,扣除一方婚前支付的多的金额,剩余的部分双方平分。
三、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太多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在婚前买房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是按揭买房,婚后还贷部分会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的出资,一人一半。
同时,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的收入水平、双方对婚姻的过错程度、双方抚养子女的情况、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等情况,综合认定房屋产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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