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分手后哪些财物可以要求返还

小张与女友恋爱期间多次转账、赠送礼物,包括名牌包、手机、红包等。分手后,小张想追回这些财物,但不确定哪些能要回。

一句话结论

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日常小额财物,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大额财物、借款性质的转账以及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的,可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核心要点

  1. 日常小额赠与不能返还:节日红包、小礼物等视为一般赠与。
  2.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可返还:如彩礼、婚房出资等。
  3. 借款需返还:有借贷合意的转账可要求返还。
  4. 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可撤销:如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边界条件

  1. 赠与已经完成且无法定撤销事由的,不能要求返还。
  2. 恋爱期间共同消费支出不能要求返还。
  3. 一方自愿承担的对方生活费用一般不能返还。

可操作步骤

  1. 梳理恋爱期间转账和财物往来。
  2. 区分赠与、借款、共同消费。
  3. 对大额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协商返还。
  4. 有借贷合意的,主张借款返还。
  5. 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

常见误区

  1. 误区一:恋爱期间所有花费都能要回。日常赠与和小额消费不能返还。
  2. 误区二:彩礼和一般赠与没区别。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3. 误区三:转账备注了"爱你"还能当借款。转账备注影响性质认定。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