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赠与第三者财物怎么办
- 婚姻家事
-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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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离婚两年后偶然发现,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曾多次给第三者转账、购买奢侈品,共计30余万元。她想追回这些钱。
一句话结论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内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仍可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发现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核心要点
- 赠与无效可追回:婚内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原配可主张返还。
- 不受离婚影响:即使已经离婚,仍可追诉婚内被转移的财产。
- 三年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可主张损害赔偿:若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还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边界条件
- 离婚协议中已放弃相关权利的,可能不能再主张。
- 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且对方抗辩的,可能败诉。
- 款项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配偶无权追回。
可操作步骤
- 收集证据: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聊天记录、第三者身份信息。
- 统计赠与金额和时间。
- 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
- 以赠与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起诉第三者。
- 必要时同时追究前配偶责任。
常见误区
- 误区一:离婚了就不能追。只要未过时效且财产确属婚内共同财产,仍可追。
- 误区二:只能要回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可主张全额返还。
- 误区三:现金或实物无法证明。消费记录、购物凭证、聊天记录均可作为证据。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