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板桩开孔计价的争议案例

某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设公司融资承建。2012年8月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排洪渠、上村和下村泵闸基坑均采用钢板桩+多支盘高压旋喷桩进行支护,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共设置上下两层,下层多支盘高压旋喷桩钻孔中心点距离钢板桩顶长度为2.5m,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施工前需在钢板桩上人工开孔,开孔直径为220mm,水平间距2米,上下两层均须开孔,以便多支盘高压旋喷桩能穿过钢板桩打入土体。双方对钢板桩人工开孔是否应单独计价,以及开孔区域至钢板桩顶标高的钢板桩报废的材料价是否可按一次摊销扣除废品价格计算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钢板桩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0》相应子目,人工开孔不另行计算,钢板桩实际消耗量与定额消耗量不一致时,按定额消耗量计算。
承包人认为,钢板桩人工开孔应单独计价,开孔以上部分钢板桩的材料价按一次摊销扣除废品价格计算。

三、定额站观点

打拔钢板桩子目不含人工开孔的工作内容,本工程依据设计要求,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施工时须将原有钢板桩进行人工开孔,人工开孔的费用可以单独计算;人工开孔后导致钢板桩报废的,其报废部分可以按一次性摊销并扣除残值费用计价。

王陆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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