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带式旋挖钻机安拆费的计价争议案例

某生产研发办公商业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0年8月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概算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目前处于概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采用履带式旋挖钻机施工桩基础工程,发承包双方对于履带式旋挖钻机安拆费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在《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第173~175页未单独列出履带式旋挖钻机,不应单独计算其安拆费。
承包人认为,履带式旋挖钻机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8》说明第2页“安拆复杂、移动需要起重及运输机械的重型施工机械,其安拆费单独计算”的条件,应单独计算其安拆费。

三、定额站观点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第38页“履带式旋挖钻机”台班未考虑安拆费,桩机进入或退出工地现场,需吊车或履带式挖掘机配合组装及拆除钻杆、桅杆、动力头等部件,结合第2页说明,履带式旋挖钻机安拆费属于单独计算类型。

王陆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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