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回家途中车祸死亡,应当认定为…
- 劳动工伤
- 2024-07-23
- 232热度
- 0评论
某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其不承担主要责任。公司认为员工下班后有其他安排,不属于正常下班路线,拒绝申请工伤认定。
一句话结论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判断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核心要点
- “上下班途中”包括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 需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重要依据,但非唯一依据。
边界条件
职工下班后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后再回家的,一般不属于“上下班途中”。
可操作步骤
- 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
- 要求用人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自行在1年内申请。
-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事故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
- 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待遇,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常见误区
- 误区一:自己骑车摔伤一定不算工伤;实际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单方意外事故。
- 误区二:工伤认定必须用人单位配合;实际上职工或近亲属可直接申请。
- 误区三: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就不能认定工伤;实际上可通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劳动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