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人工、材料上涨调差文件的分析

2021年以来,建材和人工价格攀升,上海市、合肥市、福建省、浙江省、安徽省、北京市、陕西省、河北省、甘肃省(按照发文时间倒序排列)等地发布预警,发文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部分发文明确了调差的幅度,调差的幅度以各地的信息价作为依据。

各地发文整体分析

1.从2021年5月到11月份,各地陆续发文。
2.发文单位包括省市住建厅、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造价管理总站等。
3.发文从法律位阶上看属于指导性规范文件,即为了行政指导而制定的、对相对人没有强制力的文件,不应与上位法相抵触。
4.调价范围至少包括材料,还有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人工等。
5.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承包幅度有的没有明确,在明确的中有的是±3%,以±5%居多。其中11月1日的沪建市管〔2021〕36号中明确:“人工价格±3%,主要材料价格±5%,其他材料、施工机械价格±5%。”
6.调价的原则主要是诚信和公平的原则。

各地文件对比

表格如下:

发文名 发文编号、颁布机构和颁布时间 承包人承担比例 调价范围 调价原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沪建市管〔2021〕36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11月1日 人工价格±3%,主要材料价格±5%,其他材料、施工机械价格±5%。 人工、材料、施工机械 固定价格包干,如果构成情势变更,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关于加强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建〔2021〕173号、江苏省住建厅、10月18日 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 人工、材料 原则上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
《关于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警的通知》 (闽建筑〔2021〕19号、福建省住建厅、10月12日 按照(闽建筑〔2018〕41号),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 主要材料和设备 风险共担、合理分摊
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浙建函价[2021]253号、浙江省住建厅、5月28日 未明确 材料 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
安徽省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建市函[2021]507号、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5月27日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关于做好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1]270号、北京市住建委、8月11日 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风险幅度一般不超过±5% 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 风险共担、合理分担
关于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建发[2021]94号、陕西省住建厅、5月19日 未明确 材料 施工合同已约定不调整主要材料价格或约定承包人承担无限材料价格风险的,对合同一方有失公平。
关于防范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通知 冀建建市函[2021]88号、河北省住建厅、6月3日 ±3% 材料 公平原则
关于对建筑价格风险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建价字[2021]15号、甘肃省造价管理总站、5月14日 宜控制在5%以内 材料 公平性

以“沪建市管〔2021〕36号”文为例分析

2021年11月1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沪建市管〔2021〕36号)》。该文的发布日期最新,内容制定比较详尽,以此为例分析如下:
1.从设计阶段、交易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价款结算阶段四个阶段说明对差额费用的计取。
2.设计阶段说明:“若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差额超过设计概算工程预备费中考虑的费用,建设单位应当报原概算审批部门。”
3.交易阶段对于可调价差的假设工程要素可以采用列举法和比例法:前者是罗列要调差的建设工程要素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具体内容,对每一项要素单独计算调价;后者是明确占该工程合同价一定比例以上的建设工程要素来计算调价。
4.交易阶段列出了价差的具体计算公式,即现实的风险幅度大于约定的风险幅度时,超出的部分计算调价。举例,合同价中地砖材料单价是100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合同履行时信息价是120元/平方米,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按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5%,那么120-100×5%=15元/平方米作为可调差额。
5.合同履行阶段对于调差的程序进行了说明: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的合同价款调增意见的14天内应予核实并发送确认通知书或者协商意见。如果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意见已被认可。
6.合同价款结算阶段说明:“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价格调整后的差额只记取税金。”本条说明差额应当不计管理费、规费、利润。例如4中的15x(1+9%)=16.35元/平方米应当是最终调增的分部分项要素的单价。

王陆续律师

记录建设工程、离婚纠纷、劳动工伤等各类案件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裁判观点以及办案经验,欢迎咨询,联系方式:1785580940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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