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罚金刑、没收财产或被判决支付巨额赔偿金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配偶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防止被全部执行吗?
夫妻一方因刑事案件被处罚金,不能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因:
1、因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事由是“共同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
根据《民法典》第303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因此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掌握。
所以,夫妻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罚金刑、没收财产或被判决支付巨额赔偿金的,法院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但是在析产完成且明确涉案人应执行份额后,对涉案人夫妻另一方所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应及时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关于如何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问题的研究意见》:如相关财产确属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不得作为没收对象。在没收财产前,如犯罪分子的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处于共有状态,应当从中分割出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后予以没收。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