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离婚后是可以向对方讨要抚养费的。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后续要求抚养费的方式如下:
1. 双方协商:
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抚养费问题。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签订补充协议。
2. 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
因此,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会因为离婚协议中的没有约定抚养费而消失。此外,未成年子女追讨抚养费的行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意味着只要子女未成年,都可以提出抚养费的要求。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