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怎么做才有效?

公司用考勤制度开了一名员工,但觉得哪儿不对,问我开的合适吗?
我问,你们能拿出什么证据,证明考勤制度经过公示民主程序。
公司说,能,有三样。
有《考勤制度》文本,有会议记录可以证明制度已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公示栏照片证明制度已进行了公示。
我说合不合适看运气吧,看员工告不告你们。
公司规章制度的公示民主程序有四步:
1、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2、职工或职工代表提出修改完善方案或意见;
3、公司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文本;
4、文本公示或告知员工。
各位,按这个标准,你们觉得公司开的合适吗?
如果今天我代理员工,我会说:
会议记录是公司单方形成的材料,没有会议签到表、没有会议照片、没有参会人员的意见,会议记录可以是前一天做出来的。
公示栏照片没有原始电子照片,反映不了拍摄时间,不能证明制度被公示过。
总结一下,公司提供不了充分证据,证明《考勤制度》的形成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并且已经将该制度涉及的重大事项公示或告知给员工,所以,考勤制度对员工不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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