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员工投诉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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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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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多数公司在给员工购买社保这件事上都不是完全合法的,各种情况都有——完全不买的、没按员工工资基数买的、工作年限没有买够的、险种没有买全的、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的等等。
解释二确立了放弃社保无效,员工可以主张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在此之前,有不少地方也认为放弃社保无效,但因为协议的存在,可以免除公司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现在这个问题有了统一答案。
手心手背都是肉,也都不容易,但总要用行动表明立场,释放信号,想来想去,还是让公司担着。
比起“必须买社保”的信号,真要说公司的经济成本,我们可以算一算。
经济补偿金有三倍社平工资封顶,基数封顶的同时年限也会封顶,最多计算12个月,以现在公司的存活率、员工的流动率,能主张30个W以上的N,凤毛麟角,再说了公司能让你拿社平三倍以上的,很少有不买社保的。
但是补缴社保,就很吓人了,我有一名老粉丝,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就社保未足额买一事投诉举报后,公司给他补缴了近50万的社保,并支付了60多万的滞纳金和罚款,一个人、单社保、公司给出去100多万。
公司觉得偷税漏税被发现,事情很严重,我告诉各位,对逾期未缴社保费的处罚力度,通常要大于逾期未缴税款。
员工对于社保补缴,首先可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这项请求,劳动仲裁委并不会受理。劳动仲裁委会受理的是因为社保没缴或者没缴足而产生的损失的请求。
然后员工可能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投诉没买社保,人社局行使劳动监察权,一般是要求公司限期办理社保登记,不行就是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罚款,公司一概不搭理的,人社局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湖上有关两年时效的传说,大多跟这条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为终了之日”到底怎么起算?
有些员工最开始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官司一打,一裁两审,一年多就过去了,员工会说离职后申请仲裁要求补社保属于继续状态,应以仲裁或者诉讼出结果之日作为违法行为终了之日。
作为公司,你应该说:NO,是以员工离职作为违法行为终了之日。比如员工2014年8月离职,到2017年才去投诉,过了两年所以就不能再查处公司了。
劳动监察是不会让公司掏100多万的,员工要做成,得走社保稽核这条路,公司如果好奇,可以看看《公司对社保高薪低缴,个别员工投诉举报,引发所有员工被稽核的过程解析》,心里有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