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前要准备什么?

虽然当事人自己去开庭一般不可能像律师一样考虑很多法律知识和技术层面的问题,但也应当做一些准备,考虑到离婚案件的性质,大多数案件人身关系的属性还是大于财产属性的。
1、准备好调解方案,案件不是开庭就一定判决的,特别是民事案件,调解的比比皆是。但是,如果你同意调解,法官下一句话就是问你调解方案,如果没有一点方案的话,事情也很难办。
2、准备好全部的证据原件,以便法庭调查阶段举证阶段有序进行。
你的发言应当是:第一组证据XXXXXX,证明目的是XXXXXX。以此类推。
质证对方证据的发言:
对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不予认可,理由是XXXXXX。
对证据的关联性予以认可/不予认可,理由是XXXXXX。
对证据的合法性系予以认可/不予认可,理由是XXXXXX。
一般认可就无需说明理由,除非虽然认可但有其他理由
3、法庭辩论时准备好你的发言提纲,以免突然遗忘讲不出来。发言提纲要紧紧围绕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讲,一些平时鸡毛蒜皮的小事最好不要讲,虽然法官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对双方只有当事人在场的时候倾斜感情是予以容忍的,但有些事情没必要。
夫妻感情破裂围绕的重点:
——婚姻基础。婚姻基础,即双方在结婚时的感情状况,比如双方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还是以金钱、地位、容貌为基础的结合;是自主自愿的自由婚姻,还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是经过慎重了解的,还是草率结婚的。婚姻基础是否牢固,必然会对婚后生活、夫妻感情和离婚原因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婚后感情。婚后感情,即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感情状况,它是评价婚姻关系好与坏的基本尺度。当事人的道德品质、性格习惯、工作状况、经济合作、子女抚育、家务分担等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需要对其作历史的、全面的分析,既要考察过去,又要着眼于现在。
——离婚原因。离婚原因,即导致离婚的直接诱因,包括使夫妻感情发生变化的因素或事件,比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实施家庭暴力等。正确考量离婚原因与夫妻感情破裂的内在联系,对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具有和好可能有重要意义。
——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所谓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即双方发生离婚纠纷前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实际状况,以及从当事人主观态度和客观状况看,是否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性。在离婚纠纷发生的前后,夫妻关系会有不同程度的冲突和恶化,但感情是会因一定的主观和客观条件而发生转化的,在濒于破裂时恢复和好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因而需要对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所分析,对其发展前景有所预见。
财产分割围绕的重点: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的事由几乎无人提前准备证据也无合理证据说明,除非涉及借款、公司业务等通过借条、聊天记录、合同等事由。
——不动产分割,详细讲明房屋购买时间、房屋资金来源的组成部分、按揭贷款组成部分,主张应当分割的数额,至于是拿现金还是房屋根据情况确定。
其他财产分割同上,讲清楚财产情况。
孩子抚养权围绕的重点:
——自己适合抚养。一直是自己抚养孩子,有更好的经济条件、家庭氛围良好等。
——对方不适合抚养。有不良恶习、经济条件较差、与孩子感情不深、家庭氛围较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