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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冀高法〔2023〕31号)

为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正确适用法律,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审理指南。 1、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依据民间借贷合同特点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主要事由之外,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
河北高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冀高法〔2023〕31号)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民间借贷的10个疑难问题意见

1、民间借贷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借款人自愿支付,但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利息,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法律确立的这一规则,构成不当得利有四个要件:一方获有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利没有合法根据,即无“法律上的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民间借贷的10个疑难问题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

为了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一般性指引 (一)构成要素和主要表现形式 1、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虚假诉讼时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 (2)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 (3)捏造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答复(201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答复(20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2015)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4)闽民申字第1715号《关于再审申请人宋某、叶某与被申请人叶某某及一审被告陈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即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20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维护司法秩序、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整治虚假诉讼工作,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建设诚信社会、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家事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事关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关婚姻家庭稳定和市场交易安全的维护,事关和谐健康诚信经济社会建设的推进。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粤高法〔20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问题。 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

广州律协:建设工程索赔法律服务指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1编纂目的 本指引旨在帮助广大律师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积极适应建筑企业对索赔法律服务的更高需求,努力实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同时助力承、发包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平衡建设工程活动中合同各方的权益,减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2词语定义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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