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区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标准(2023) 江苏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江苏省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178元 2、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28124元,经营净收入6421元,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4 3、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7796元 4、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2848元 5、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4175元 6、城镇单位分行业就业人 计算基数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292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约定房屋归属 小王和妻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双方想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他们想知道如何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句话结论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属,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房屋信息、产权归属、贷款承担、补偿方式等内容;涉及产权变更的,建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增强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 婚内财产协议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336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如何预防婚内房产约定被撤销 李先生与妻子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归李先生个人所有。后来妻子反悔,主张该协议显失公平要求撤销。李先生想知道如何预防协议被撤销。 一句话结论 预防婚内房产约定被撤销,应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并建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必要时可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婚内财产协议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286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小张和未婚妻准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但不知道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一句话结论 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意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合法、双方自愿、财产范围明确、权利义务清晰;涉及不动产的建议办理登记,必要时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 婚内财产协议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249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未定房贷由谁偿还如何处理 张先生和李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张先生所有,但未明确剩余房贷由谁偿还。离婚后银行仍从李女士账户扣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一句话结论 离婚协议未明确房贷偿还主体的,应根据房屋归属、双方约定和公平原则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的,一般由该方承担剩余房贷,并对另一方已偿还部分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319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约定变更子女姓名是否有效 张女士和丈夫离婚时约定孩子由张女士抚养,男方同意孩子随张女士姓。但离婚后男方反悔,不配合办理改名手续。 一句话结论 离婚协议中关于变更子女姓名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但子女姓名的变更需父母双方共同到公安机关办理;一方不配合的,另一方可起诉要求其履行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离婚双方未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271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问题如何约定 小王和妻子准备协议离婚,双方对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数额、探望权安排等问题需要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纠纷。 一句话结论 离婚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子女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内容,以保障子女权益和协议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202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能否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 张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反悔,不想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想知道该约定是否有效。 一句话结论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或子女可要求其履行;但涉及房产过户的,需按不动产登记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236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又复婚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张先生和李女士协议离婚后不久复婚。复婚后双方对之前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否仍然有效产生争议。 一句话结论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在离婚时已生效;复婚后,原离婚协议中分割给各自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复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279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签离婚协议变更房屋登记就是个人财产了吗 王女士和丈夫离婚协议约定共有房屋归王女士所有,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后来她想知道该房屋是否完全属于其个人财产。 一句话结论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仅具有债权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3-03 208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