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劳动律师:员工被行政拘留单位能解雇吗 员工因打架、酒驾等原因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这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一句话结论:员工被行政拘留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除非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纪,否则单位不得直接解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六)被依法追究刑 劳动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2-02 222 热度 0评论
劳动仲裁申请补缴社保到底会如何处理? 在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很多劳动者的仲裁申请或者诉讼请求里面都会有一项补缴社保,裁判机关做何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对甘肃高院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31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0)甘民申字第41 劳动仲裁 王陆续律师 2024-02-02 241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能免责吗 有些单位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以此少缴社保费。员工事后反悔或发生工伤,单位能否以员工自愿放弃为由免责? 一句话结论: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员工自愿放弃而免除。即使员工签署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仍需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72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2-02 258 热度 0评论
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可能负哪些法律责任? 1.来自于劳动者行使被迫劳动合同解除权,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工伤成本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劳动者的医疗费无法报销,依法应由社保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4.女职工相关的生育待遇如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医疗费等无法由社保机构承担而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5.用人单位需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6.用人单位可能赔偿劳动者退休后无法享受退休待遇的损失。 7.用人单位补缴员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2-02 289 热度 0评论
宁波劳动律师:在职员工主张加班费有时效吗 很多员工担心,入职多年的加班费现在才主张,会不会因为超过时效要不回来?在职期间主张加班费和离职后主张,时效规则不同。 一句话结论:在职员工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一般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在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 劳动工伤 王陆续律师 2024-02-02 332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如果再出轨,就净身出户\",很多夫妻会签这样的协议。离婚时,这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会怎么认定? 一句话结论:夫妻间关于\"净身出户\"的约定,若涉及限制人身权利或明显失衡,法院可能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但若以财产约定形式明确违约后果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有可能被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01 330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何时生效能反悔吗 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不想离了,或者对财产分割条款有异议。离婚协议到底什么时候生效?签了还能反悔吗? 一句话结论:离婚协议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协议未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生效,对财产分割反悔需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69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01 270 热度 0评论
安徽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研讨会纪要 一、仲裁委员会受理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双方劳动关系有争议为前提,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双方劳动关系没有争议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的,撤销案件。 二、仲裁委员会处理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不适用调解,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劳动关系目的、双方争议焦点、用工事实以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登记表、考勤表、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流水、会计档案等原始证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01 244 热度 0评论
安徽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意见。 第一条 已经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与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已过法定退休年龄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01 193 热度 0评论
北京高院 仲裁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 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统一劳动争议案件执法尺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近期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就相关问题的解决达成了基本共识。现就有关问题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2-01 236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