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离婚时,分别处理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条【补办婚姻登记的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 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注意:初始登记、补办登记的不同。 补办结婚登记具有溯及力。补办婚姻登记须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诉讼知识 王陆续律师 2024-06-16 28 热度 0评论
最高法:补办婚姻登记的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与审判注意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条【补办婚姻登记的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 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注意:初始登记、补办登记的不同。 补办结婚登记具有溯及力。补办婚姻登记须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诉讼知识 王陆续律师 2024-06-16 76 热度 0评论
最高法:关于“同居关系”的处理与审判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同居关系的处理】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关于同居关系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6-16 22 热度 0评论
最高法:关于“与他人同居”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条文解读】 一、对“与他人同居”的理解 “与他人同居”中的“他人”指的是婚外异性,“同居”是指不以夫妻之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首先,从立法目的看,《民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6-16 18 热度 0评论
最高法:关于家暴、虐待的理解适用与审判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条【虐待】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 王陆续律师 2024-06-16 232 热度 0评论
用人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社保违法吗?能否据此主张经济补偿?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为了降低人力成本都是按照社保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实际上,人社部早已发文明确这个行为是不合规的。 那如果员工离职后,能否以公司按最低基数缴社保索要补偿金呢? 关于这个问题,各省市出台了一些通知和解读,更有法院的裁判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一、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社保违法吗? 首先,先纠正打击一个误区,最低工资≠社保缴费。 举个例子: 北京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6-15 38 热度 0评论
未休年假工资属于补偿金,不属劳动报酬 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7月第1版第240-241页,仅供交流学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案件类型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案件,如何理解该四类案件具体包括的范围和内容,实践中亦有争议。 结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及相关规章文件,我们认为: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6-15 18 热度 0评论
“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否包括企业放假、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裁判要旨】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款将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其意义在于使经济补偿与劳动者贡献挂钩。当事人关于条文中“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包括公司放假、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缺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6-15 176 热度 0评论
员工以跳楼方式反映问题,是否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裁判要旨】 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虽王某丽患有疾病,但能参加日常基本工作,对自己的行为有充分的认识和打算,能认识到其行为的不当和严重性,如确有在工作中与领导、同事沟通不愉快,也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反映和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跳楼)这种极端的方式,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如劳动者有严重违纪行为的,用人单位有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6-15 25 热度 0评论
员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离职前能反悔吗? 我们认为,除非只有出现法定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的情形或不得解除的情形,比如出现工伤并且属于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等特殊情况,劳动者才可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撤销。 案号:(2021)川民申393号 四川高院裁判观点认为案涉离职申请表载明2019年6月26日提出辞职申请并明确7月25日离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或三日单方预告解除的方式,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同意的 劳动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6-15 9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