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类案裁判规则

一、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4则) 01、参考案例:债务人生前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张某、王某诉宋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借据上只有借款方夫妻中的一人的签名,出借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应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借款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另一方对于借款知情,并作出欲还款的意思表示,即便其不知道借款的具体数额,此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类案裁判规则

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其中共同生产经营该如何理解,本文梳理最高院相关案例,为共同生产经营的理解提供参考。 最高院(2018)最高法民申318号民事裁定书中,针对夫妻共同经营的认定较为宽泛。该案中,淦垒系垒
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

对于不少新婚家庭而言,彩礼、购置婚房、买车等可能会掏空两代人的积蓄,而婚姻生活里茶米油盐酱醋茶更是每一天都绕不开一个“钱”字。有人说,处处谈钱的婚前财产协议是世界上最理性但又最不浪漫的法律文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年轻人婚姻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恋人选择在结婚登记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通过对财产等进行约定,以希保障婚姻稳固。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本文作者分享干货如下: 一、婚前财产协议是什
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

假离婚,身份关系解除,但离婚协议效力如何?

假离婚有两种情形: 情形一:为了规避政策。如为了符合首房首贷的优惠政策而离婚,并将购房款以离婚补偿的方式转移给对方,以对方名义购房。 依据《民法典》第146条第1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 情形二:为了逃避债务。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非举债方所有,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假离婚,身份关系解除,但离婚协议效力如何?

离婚协议起草审查指南:4大重点条款与24个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关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事宜的协议。 本文内容来源于《标准合同课:常用合同卷》,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视角对「离婚协议」的起草审查注意事项进行梳理与分析。其中「微观-合同条款」层面,主要讨论离婚协议中的四大条款: 子女抚养安排条款 财产分割条款 债权债务条款 违约责任条 宏观-合同类型 一、离婚协议与分居协议 1.分居协议主要作为诉讼离婚的准备;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起草审查指南:4大重点条款与24个注意事项

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

对于不少新婚家庭而言,彩礼、购置婚房、买车等可能会掏空两代人的积蓄,而婚姻生活里茶米油盐酱醋茶更是每一天都绕不开一个“钱”字。有人说,处处谈钱的婚前财产协议是世界上最理性但又最不浪漫的法律文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年轻人婚姻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恋人选择在结婚登记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通过对财产等进行约定,以希保障婚姻稳固。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本文作者分享干货如下: 一、婚前财产协议是什
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

婚内财产协议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协议。随着社会法律意识增强,越来越多夫妻选择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双方权益,无论是为了避免财产纠纷,还是基于一方存在婚姻过错、保障另一方权益而作出适度财产补偿的考虑,夫妻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已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选择。然而,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在起草与签订时有诸多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婚内财产协议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一份
婚内财产协议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

为什么你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看看这篇干货怎么讲

夫妻之间,到底该不该分清楚?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组建家庭,多数情况下它是两个家庭的利益结合。 很多人只有在对婚姻产生动摇时,才有保护财产的念头,比如家暴、出轨,欠下巨额债务等等。 但是更聪明的做法是未雨绸缪,把潜在风险隔离出去。 最好的保护自己的方式,就是签订一个“婚内财产协议”,将房子、车子、孩子,等一系列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都可以通过协议来进行约定。 这样一来,不但有效避免了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纠缠
为什么你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看看这篇干货怎么讲

怎样起草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

案情简介 乔女士结婚8年,婚后生育一女,现年6周岁,其与丈夫林先生共购买两套房屋,均有按揭贷款未还清,主贷款人都是乔女士。乔女士与林先生协商离婚,双方一致同意一套房屋归乔女士,一套房屋归林先生,各自房屋的贷款由各自偿还;女儿随同乔女士生活,由林先生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双方还约定各自分得的房屋未来都由女儿继承。 在女儿的抚养权上,林先生还提出:如果乔女士再婚,则女儿的抚养权需变更给林先生。乔女
怎样起草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条件、赔偿标准与证据收集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法在婚姻法领域内的拓展,也是一项重要的婚姻救济制度。本文梳理了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基本内容、赔偿标准和需要收集的证据,结合案例判决进行分析, 以供实务参考。 ”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概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任一行为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主张损害赔偿,法院酌定过错方赔偿无过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条件、赔偿标准与证据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