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如何处理

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部分工程内容的计价标准产生争议,承包人主张按实际施工工艺和定额计算,发包人则认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 一句话结论 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应首先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工程定额、市场价格、实际施工工艺及签证资料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宁波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如何处理

宁波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如何处理

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部分工程内容的计价标准产生争议,承包人主张按实际施工工艺和定额计算,发包人则认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 一句话结论 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应首先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工程定额、市场价格、实际施工工艺及签证资料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宁波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如何处理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如何证明夫妻已分居满两年

林先生因感情不和已搬出家在外租房居住近两年,妻子不同意离婚。林先生起诉离婚,需证明双方已分居满两年。 一句话结论 证明分居满两年需提供能够反映双方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且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常见证据包括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如何证明夫妻已分居满两年

宁波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如何处理

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部分工程内容的计价标准产生争议,承包人主张按实际施工工艺和定额计算,发包人则认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 一句话结论 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应首先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工程定额、市场价格、实际施工工艺及签证资料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宁波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如何处理

关于Φ850三轴搅拌桩执行定额动态调整的计价争议案例

某市宿舍工程,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勘察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19年10月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招标采用估算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 一、争议事项 承包人送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时间为2020年
关于Φ850三轴搅拌桩执行定额动态调整的计价争议案例

宁波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如何处理

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部分工程内容的计价标准产生争议,承包人主张按实际施工工艺和定额计算,发包人则认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 一句话结论 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应首先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工程定额、市场价格、实际施工工艺及签证资料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宁波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计价争议如何处理

关于彩礼纠纷的32条裁判规则

01、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存在以下区别: (1)发生阶段不同。恋爱期间的赠与发生在恋爱阶段,有些尚未谈及结婚。而彩礼发生在谈婚论嫁的特殊阶段,通常已经有较为明确的婚期; (2)发生的原因不同。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相比,虽然当事人的目的和动机相似,但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而恋爱期间的赠与多是为了联络关系、增进感情,由一方自愿、无
关于彩礼纠纷的32条裁判规则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的61条裁判规则

01、参考案例: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某诉孙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旨】: 夫妻一方为另一方债务提供担保,本质上是担保一方对该债务形成的知情、同意和决定,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平等处理权的体现,说明夫妻二人对于债务的发生及负担已然有了充分的考虑,债权人也有理由相信其二人对于债务的形成及负担有着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债务,符合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的61条裁判规则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与裁判规则

婚姻一方存在特定情形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彰显了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理念,不仅能够补偿无过错方的损害,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功能。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针对离婚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承袭该条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笔者尝试梳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并归纳说明相关裁判规则。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 1.适用情形。 根据民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与裁判规则

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的42条裁判规则

01、参考案例:刘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裁判要旨】: 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另一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文号】:(2021)甘04民终1582号 02、参考案例:李某某诉李某抚养费纠纷案——对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的42条裁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