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离婚律师:婚后父母全款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这是婚后取得,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资方子女则认为房屋是父母对自己的个人赠与,应归个人所有。这类案件在《民法典》实施后仍存在一定争议,但司法实践已有较明确倾向。 一句话结论: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宁波离婚律师:婚后父母全款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浙江地区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标准(2024)

浙江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浙江省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浙江一般地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4997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47762元 3、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33045元 4、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74325元 5、非私营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行 业 非私营 私营 合计 128825元 71934元 农、林、牧、渔业 89
浙江地区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标准(2024)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网址是:http://rmfyalk.court.gov.cn 01、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接到民事抗诉书后,经审查发现案件纠纷已经解决,当事人申请撤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依法作出对抗诉案终结审查的裁定;如果已裁定再审,应当依法作出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宁波离婚律师:婚前贷款买房如何保证为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离婚时,虽然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在婚前或婚后通过合法方式确保房产整体属于个人财产,是很多准夫妻关注的问题。 一句话结论: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要想整套房产(含还贷及增值)归个人所有,需用婚前个人财产还贷、由父母代为还贷或签订婚内财产协
宁波离婚律师:婚前贷款买房如何保证为个人财产?

家庭财产和企业混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国内大多数企业属于家族企业,对于家族企业而言,企业资产与家族资产、个人资产的混同问题是常见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导致很多法律后果的症结所在。 一、税务风险企业资产和家庭资产、个人资产混同时,很容易出现税务问题。一些企业老板习惯将企业的钱当做家庭财产或者个人财产随意取用,也有些企业主将家庭资产用于企业经营,这些都可能导致偷税漏税等法律风险。若被税务部门查实,企业将面临罚款、缴纳滞纳金等行政处罚,严重的
家庭财产和企业混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出庭能判吗?

离婚后,一方发现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另一方认为只要自己不参加开庭,法院就不会判决分割财产,于是拒不露面、不提交答辩意见。这种情形在实践中并不少见,那么法院能否在一方缺席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分割? 一句话结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不出庭不影响原告依法主张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出庭能判吗?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住房储蓄,在离婚案件中经常被忽视。实际上,住房公积金具有工资属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一句话结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遗漏的财产能否再次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能因各种原因遗漏了部分共同财产未作分割。离婚后一方才发现尚有财产未处理,此时能否再次起诉要求分割?如果可以,是否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这是许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 一句话结论:离婚时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该请求权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但需证明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遗漏的财产能否再次分割?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时对方转钱给父母还能分吗?

离婚分割财产时,很多人以为只能看银行账户余额。实际上,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前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转给父母,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另一方不仅可以要求分割该笔款项,还可能主张对方转移财产,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一句话结论:离婚时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父母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银行流水并要求分割;情节严重的,可认定对方转移财产,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时对方转钱给父母还能分吗?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财产给子女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常常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例如约定房产在贷款还清后归子女所有。但离婚后一方反悔,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支持反悔? 一句话结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构成整体性约定,一方不能单方任意撤销;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反悔一般得不到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财产给子女能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