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 婚姻家事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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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为了尽快离婚会约定一些看似合理但可能无效的条款,导致日后产生纠纷。
一句话结论
离婚协议中限制人身权利、剥夺探望权、免除抚养义务、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有效约定应以合法、公平、可执行为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核心要点
- 限制离婚自由无效:如约定一方不得再婚。
- 剥夺探望权无效: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能通过协议剥夺。
- 免除抚养义务无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免除。
- 损害债权人利益无效:如恶意将财产全部给一方以逃避债务。
- 限制子女姓氏选择无效:不得强迫子女随某一方姓氏。
边界条件
- 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 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的,可能被撤销。
- 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相关条款无效。
可操作步骤
- 审查离婚协议内容是否合法。
- 避免约定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
- 确保财产分割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 明确子女抚养和探望权安排。
- 必要时请律师审核协议。
常见误区
- 误区一:离婚协议怎么写都有效。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条款无效。
- 误区二:可以约定永远不让对方看孩子。探望权不能剥夺。
- 误区三:可以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抚养义务不能免除。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
